法规红线: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
这是所有广播广告创作的底线,主要依据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》等规定。
内容绝对禁止:严禁使用“国家级”、“最高级”等绝对化用语,严禁含有欺骗、误导公众的内容。
特殊品类限制:烟草制品、处方药品广告禁止播出。药品、医疗器械等广告,严禁以医生、专家或患者形象做疗效证明。
播出时长管控: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,其中11:00至13:00之间不得超过18分钟。
用餐时间保护:在6:30至7:30、11:30至12:30、18:30至20:00的公众用餐时间,不得播出治疗痔疮、脚气、妇科等疾病的广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