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控制区(严禁私自设立广告牌,从公路边沟外缘算起)
高速公路:30 米
国道:20 米
省道:15 米
县道:10 米
乡道:5 米
规则:
控制区内原则禁止设置商业广告牌,无路政许可私自建设一律违建;仅公益类特殊项目才可申请审批。
二、路口、弯道、隧道、交通标志附近硬性禁设范围(全国通用)
交叉路口:国道、省道路口500 米内禁止设置广告牌;县道乡道路口200 米内禁设。
急弯、陡坡:弯道、坡道前后100 米~200 米范围内严禁立牌,不得遮挡行车安全视距。
隧道:隧道洞口上下游100 米内禁止设置广告牌,边坡、护坡墙体上不允许喷涂、架设广告。
交通标志周边:警示标志、指路标志前方100~500 米内不得设立广告牌,不能遮挡信号灯与标识牌。
三、额外约束(控制区以外也要遵守)
广告牌不能遮挡公路标志、不能阻挡驾驶员视线;
高立柱广告牌纵向间距:高速≥2000 米,国省道≥1500 米;
所有路边广告牌必须先办理路政 “非公路标志许可”,未经审批将被责令拆除并处以罚款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