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纯的摇一摇跳转一般不合规,核心原则:不能利用摇一摇造成用户无意识、误触式跳转。
法规依据
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》明确要求:弹窗 / 开屏广告不得利用晃动、倾斜等动作诱导、强迫跳转,防止用户误触。
判断合规的要点
不能高灵敏度触发:如果轻微晃动手机就自动跳转,极易误触,属于违规。摇一摇触发阈值要很高,需要用户主动、大幅度摇晃才响应。
必须保留独立一键关闭按钮:就算设置摇一摇跳转,开屏广告的一键关闭按钮不能取消,关闭按钮要醒目,保证用户可以直接关掉广告,不受摇一摇功能影响。
必须明确提示告知:要清晰标注 “摇一摇跳转” 提示文字,让用户提前知晓该功能,不能隐藏提示,用户不知道晃动会跳转。
不能强制跳转:摇一摇只能作为可选的互动方式,不能只要晃动就强行跳转页面、下载 App。用户拥有选择权,可以选择不晃动、直接点关闭。
违规情形
灵敏度太高,拿手机时轻微晃动就触发跳转;
没有醒目的一键关闭按钮;
没有文字提示摇一摇功能;
摇晃之后无法退回,强制进入广告落地页。
违规后果
这类误导用户误触跳转的开屏广告,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整改、停止广告投放,并处行政处罚。